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噶布什贤噶喇昂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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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兵杖局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造军器。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提督军器库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无固定员额。所属机构有火药司。

  • 承审员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 保顺大夫

    金、元太医阶官名,金二十五阶之第九阶,秩从五品下。元十五阶之第五阶,秩从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下,称保顺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蔚州面户提领所

    官署名。元朝置,掌岁办白面葱菜供给内廷,隶大司农司供膳司。置提领、副使各一员。

  • 大行丞

    官名。东汉大鸿胪属官,为大行令副贰,员一人,秩三百石,助大行令主诸郎。为大行令的佐官,俸三百石,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行令”条。

  • 银牌

    见“牌符”。

  • 海西辽东道提刑按察司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监治女真水达达地域。二十五年,併入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

  • 左奉裕卫率

    官名。即太子左内率府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内率府率。

  • 湖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湖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仓科、金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国子监,教坊司

  • 典服副

    官名。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一人,正六品,佐典服正掌王府冠服之事。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