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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箙

掌武器之官。商代军职有“”,甲骨文中作“箙”,西周则称司箙,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司六师箙”的记载。在《周礼·夏官》中,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两者应有所分工,可能司弓矢掌弓矢的督造,相当于槀人之职,司箙掌弓矢的保管,相当于缮人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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