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火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正一命。
即“审计司”。官署名。1、宋太宗淳化三年置,掌审查有关案牍,稽核出纳给受名数等。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四·审计院》。2、民国初年置,直属大总统,依《审计法》审核监督政府所属各机关的会计。国民政府因之,
民国时,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称助理员。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略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古代称南方少数民族为蛮。《周礼》秋官之属有蛮隶一百二十人。掌管征南蛮所获的俘虏以为奴者,以供校人役使养马。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蛮隶中士,正二命;掌蛮隶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北周常用
①即“北枢密院”。②即“北大王院”。官署名。辽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院),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院治宫帐部族及属之政;南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北院官员称北面官,南院官员称南面官。辽太祖分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官署名。简称浙江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
官名。即“司空”。战国司工官分左右。三晋官印有“右司工”之官名。《古玺汇编》第九一号:“汪匋右司工。”
僧号。清朝甘肃之庄浪、河州、循化、西宁、岷州,四川之木里及将入藏境之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各番寺喇嘛之称。其中入院册之出呼毕勒罕者,庄浪二人,西宁三十三人,木里一人,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四人。掌其地之黄教。
官署名。金朝置。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攻南宋时设立,共分三道: 浙东道水军都统制府、汉南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西蜀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亦称三道都统制府。设都统制、副都统制统领本道军兵,分路攻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