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务札蓝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原设有路工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之后路工局属民政部。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同年十一月成立马路工程调查处,又称路工局,掌修京城地区马路,并管理街道清洁、洒水诸事。设总办、会办为正副
官署名。民国初年政事堂置司务所,掌理庶务。
官名。见“公府铠曹”。
官名,汉置,为大司农属吏。《汉书·薛宣传》:“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后为大司农斗食。”注:“师古曰:斗食者,禄少,一岁不满百石,计日以斗为数也。”
指御史。《新唐书·元稹传》:“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失宪臣体,贬江陵士曹参军。”
① 官署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府(骠骑府)。②官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骠骑府)长官。同“左翊二开府”。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见《魏书·公孙表传》、《游明根传》。
官名。南朝梁由平准令改名。位流外三品蕴位。为平水署长官,属少府卿,掌平抑物价及染事。陈沿置。隋复改“平准令”。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宣慰使之下。协宣慰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