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光禄寺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光禄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品秩俱与北京之光禄寺同,但其实无所职掌。嘉靖(1522—1566)中,革良酝、掌醢二署署丞,隆庆四年(1570)革少卿,万历(1573—1620)中又革珍羞署丞。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光禄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品秩俱与北京之光禄寺同,但其实无所职掌。嘉靖(1522—1566)中,革良酝、掌醢二署署丞,隆庆四年(1570)革少卿,万历(1573—1620)中又革珍羞署丞。
见“平准丞”。
官名。即太子左卫副率。
清朝官吏管理制度。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以培养廉洁之风,杜绝贪污。始于雍正(1723—1735)时,详“养廉银”。
官署名。元朝设的负责铸造钱币、印制交钞的官署。见《元史·百官八·诸路宝泉都提举司》。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官名。元世祖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始置武卫, 至元元年 (公元1264年)改为侍卫亲军,分左右翼,八年(公元1271年)改设右、左、中三卫, 为京城侍卫军, 属枢密院。掌宿卫扈从,并兼屯田事务,国
官名,王莽置,职如郡太守。参看“扶尉”、“郡太守”条。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于开封府置。掌检覆抄札、打量界至,领福田院,支贫子钱等事。四年罢,绍圣元年(1094)复置。
官名。《周礼》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周礼·地官》:“比长,五家下士一人”,“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衺,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
官名,东汉置,为县佐吏,掌祠祀事。常山国元氏县令下有祠仁德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是郡佐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