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管太监
清朝太监官职之一。以六品太监充任者为宫殿监副侍衔,敬事房设六人,养心殿内(兼吉祥门) 设一人。以七品太监充任者为执守侍衔,皇太后宫设一人。
宦官职名。清置,六品副总管太监官衔为宫殿监副侍,亦有系执守侍衔者。参见“敬事房”。
清朝太监官职之一。以六品太监充任者为宫殿监副侍衔,敬事房设六人,养心殿内(兼吉祥门) 设一人。以七品太监充任者为执守侍衔,皇太后宫设一人。
宦官职名。清置,六品副总管太监官衔为宫殿监副侍,亦有系执守侍衔者。参见“敬事房”。
官名。东汉末曹操置。《三国志·韩暨传》:“徙监冶谒者”,“加司金都尉,班亚九卿。”管理铁器的冶铸制造。官名,东汉末曹操置,掌金属冶炼和铁器铸造。《三国志·魏书·韩暨传》:“徙监冶谒者……在职七年,器用
见“三司都理司”。
文书名。清朝地方官署之间地位略低者对地位略高者行文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直隶州知州行文知府,府厅行文提督,儒学行文州县等即用之。
参见“协同守备”。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一般由副总兵充任。
官名。清国史馆置,员额一人,掌总校满文之事。
官名。西汉武帝置。属大司农,职掌农耕及屯田事宜,不常置。官名,也写作騪粟都尉,汉武帝置,不常设,属大司农,掌征收军粮、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汉书·食货志》:“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辽朝军事机构。辽有皮室军,为御帐亲军,有左、右、北、南等军号。右皮室详稳司为统领右皮室军的官衙。设详稳等职掌军。
科举名。又称南北通注铨法。分见 “北选”、“南选”。
僧号。清朝甘肃之庄浪、河州、循化、西宁、岷州,四川之木里及将入藏境之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各番寺喇嘛之称。其中入院册之出呼毕勒罕者,庄浪二人,西宁三十三人,木里一人,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四人。掌其地之黄教。
官名。即中书令,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改,五年复名中书令。参见“中书令”。官名。即中书令,详“紫微省”条。参看“中书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