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奸掾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曹操置为属官,又分左、右,掌管司法事务。北齐诸州亦置。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分左右,掌司法。其后,北齐诸州也置。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曹操置为属官,又分左、右,掌管司法事务。北齐诸州亦置。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分左右,掌司法。其后,北齐诸州也置。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奉太子符宝,谨其出入。秩从六品。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从六品,掌太子印玺,谨其出入。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甲铠署置,或隶军器监,或隶少府监,玄宗开元三年(715)始定隶军器监; 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甲胄、綅绳、筯角、杂作及工匠; 另有监作、典事等。金朝亦置,属军器监。
官府文书名。北宋徽宗时,门下省属吏懒惰不虔,凡命令之出于门下者,皆事先将各长官官衔书于公文之上,遇事只须长官署名及填写事由,称为空黄。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掌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制用语。指官吏调动职务,有平迁、超迁之分。以积功久次 (功劳资历)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官吏贬职降级,亦称左迁。升迁,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或一官迁至他官、品位相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辽朝置。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官员。总领南面兵马之事。圣宗时,耶律休哥总南面军务,以便宜从事。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十五人,每镇十五人,每协二人,每标二人,每营六人(炮队五人),正七品,协军校充,奏补。掌文牍缮录。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协
官名。北魏初置。道武帝时,谒者仆射张济“以累使称旨,拜胜兵将军。”(《魏书·张济传》)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