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冠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班。陈沿置,秩八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班。陈沿置,秩八品。
降服国的国君遣子入侍皇帝称侍子。《后汉书·光武帝纪》:“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
官名。即“内阁承宣厅副厅长”。
官名。即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或称“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置,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后罢武臣提点。掌提辖诸县刑狱、兵民、贼盗、仓场、库务,兼管沟洫河道之事。
官名。清末资政院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初为二人,三年改为一人,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掌佐理全院事务,会议时为副议长。总裁有事故时,代理其职权。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副长官。见“资政院”。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即“管粮通判”。
掌勾摹“御笔”事务并造作朱墨的机构。清置,原名文书馆,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改为御书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兼管内务府司员三人,库掌二人,委署库长六人。所属有刻字作、裱作、墨刻作及墨
官名。清朝国史馆之长官。掌修清国史。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及尚书、侍郎内特简,无定员。参见“国史馆”。官名。清置,为国史馆的长官。见“国史馆”。
官名。同“筮人”。《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参见“筮人”。
官署名。设于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六月,秩正三品,领大崇恩福元寺钱粮,下设提举司、资用库、大益仓。十一月,改为隆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