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代江南河道总督所属有苇荡营,设参将,掌率兵采芦苇以供堤防等用。见《历代职官简释·苇荡营参将》。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置,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九年,改为经制使司,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有铠曹,掌戎杖器械。西晋时郡亦置铠曹,《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有铠曹掾;《彭祈碑阴》有铠曹史。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长公主属官,主管公主府中膳食之事。
见“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官名。金置于诸州,其职掌为提控狱囚。置于节度州者秩正八品,置于防御州者与刺史州者秩正九品。其官署称司狱司。所属有司吏一人,公使二人,典狱二人及狱子。
官名。北周设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相府司录,总录一府之事。”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即有相府司录,北周沿置。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见《隋书·高颎传》:“高祖得政,引为相府司录,委以心膂。”
官名。三国魏明帝置,太和(227—233)中定其位在夫人之下,视相国。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首,位视九卿。南朝宋明帝泰始元年(465)省,齐复置,武帝永明元年(483)升其品为位比三司。隋炀帝置为三夫人之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工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工部冬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署名。简称湖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仓科、金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国子监,教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