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职大臣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主五郎中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吏部司封司长官,掌封爵、命妇、朝会及赐予等事。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主爵郎中,玄宗开元元年(713)再改司封郎中。北宋前期不领司封
官名。宋朝宣抚司属官,掌赞使务,不常设。神宗熙宁(1068—1077)中,以直舍人院吕大防充任,为宣抚司上佐。南宋沿置。高宗绍兴十年(1140),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刘琦以节度使为判官,礼抗权
小官吏名,《史记·李斯列传》:“胥人者,去其几也。”注:“《索引》:胥人犹胥吏,小人也。”
官署名。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据《汉书·地理志》,南郡置有此官。颜师古注:“主教放弩也”。疑此说误,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官名,汉置,掌教弩射。《汉书·地理志》:“南郡……有发弩官。”注:“师古曰:
禁兵和将军称号,唐置。原名龙虎军,因避祖李虎讳,而改称龙武,分左右。《新唐书·百官四上·左右龙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所任差遣之地离都城千里以外者,称远地。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官员注授差遣离都城逾千里者,称为远地。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参事、处员、书记官、书记等员。参事承国民政府委员会之命,分办或合办特交事件,并得随时拟具政务革新意见,提交参事会议讨论,并向国民政府委员会建议
唐宋时解试取中后的士子,由主考部门解送至尚书省应礼部试,称为发解。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职掌不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