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秘书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禁中文事以及诏命的书写等。初以中散、中书监、尚书等官领之,后设内秘书令为长官。属官有内秘书中散、内秘书侍御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禁中文事以及诏命的书写等。初以中散、中书监、尚书等官领之,后设内秘书令为长官。属官有内秘书中散、内秘书侍御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
官名。明洪武十年(1377)于各祠祭署置,一人,正七品,以宦官充任,二十四年改置奉祀,以流官充任,隶太常司(后改太常寺)。参见“祠祭署”。
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县官所出文告,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
宰相的别称。商汤时伊尹为阿衡(宰相),周初时周公为太宰(宰相),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后汉书·文苑列传·郦炎传》:“绛、灌临衡宰,谓谊崇浮华,贤才抑不用,远投荆南沙。”绛,指绛侯周勃;灌,指灌婴;谊,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
官署名。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置,设于地方的畜牧机构,隶各路统军司。河南东路、河南西路、陕西路提举圉牧所皆设提举、同提举官,山东路仅设提举职。官署名。金置,掌养牧马匹。其官为提举。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
指官吏致仕、退休。《汉书·张敞传》: “及卫将军张安世,宜赐几杖归休,时存问召见。”又,大臣例日归私宅休息亦称归休。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苑之佐。协掌园囿种植花果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
官名。太子左春坊次官,为左庶子副贰,协掌东宫侍从赞相、驳正启奏。唐太宗贞观(627—649)初改中舍人置,员二人,正五品下。高宗曾改名内允、左赞善大夫,寻复旧称。中宗始用庶姓,以其职比门下侍郎。辽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