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下大夫
即“小内史下大夫”。
即“小内史下大夫”。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名。西晋置。统领殿中武士。见《晋书·嵇绍传》。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部队、学校的编制和筹建计划,以及训练计划的拟定和督训等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川衡中士佐官,正一命。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见“子城使”。
泛指牧师苑官吏,即牧师苑官。《汉书·地理志下·辽东郡》:“襄平,有牧师官。”参看“牧师苑官”条。
宋朝考察州县守令之标准。以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神宗元丰 (1078—1085) 中罢,哲宗元祐(1086—10
官名。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置,以入内内侍充任。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干办御药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