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仗局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钳、针、剪之类,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置。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副使各一人佐之。所属有火药局、军器库等。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初称“鞍楼”,设三旗侍卫三人司其事。顺治十一年 (1654)仍改兵仗局,为十三衙门之一。设总辖司之,下设左、右佐辖各一人佐之。后俱裁省。十八年,重立内务府,遂改称武备院。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钳、针、剪之类,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置。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副使各一人佐之。所属有火药局、军器库等。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初称“鞍楼”,设三旗侍卫三人司其事。顺治十一年 (1654)仍改兵仗局,为十三衙门之一。设总辖司之,下设左、右佐辖各一人佐之。后俱裁省。十八年,重立内务府,遂改称武备院。
西周春秋时期士的入仕途径之一。在当时宗法、分封制度下,自公侯至于卿大夫,其身份、官守,都是父子世袭。作为支庶、余子的士人阶层,若欲出仕,其途径之一是向公室或卿大夫“委质”,即送上见面礼,表示愿意做他们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穆宗应历元年(公元951年)有宣政殿学士李浣。
清入关前非旗主贝勒而参与议处国政者之统称。后金天命七年(1622)后,努尔哈赤实行八贝勒共治国政之制。八贝勒即八旗之旗主贝勒,又称“主旗贝勒”。此外,非旗主之贝勒,亦有参与议政者,如德格类、杜度、阿巴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784)置,一员,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科举制度。经会试、殿试,分三甲取中进士,谓之登科。唐制, 礼部试放榜, 只称及第,取得出身。复经吏部考试中式,方称登科,始得任官。如韩愈自称“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即指仅及第而未登科。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太常寺置,掌给纳朝服、祭服。徽宗时,大晟府亦置。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① 副手,副职。《左传·成公十三年》:“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昭公元年》: “任举为介。”②官名。使臣随从官员。又称“行介”。周朝置。《周礼·秋官·大行人》: “介五人”。《韩非子·八经》:“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钦天监,原在南京之钦天监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钦天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