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通十三仓监督
官名。清代于京城建有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海运仓、北新仓、富新仓、兴平仓、太平仓、储济仓、本裕仓、丰盖仓等十一仓;于通州建有中仓、西仓二仓。统称为京通十三仓。各省运到京城的漕粮、按种类或支放用途分存各仓。白粮专供内府及王公、百官等食用,一般漕粮供发放八旗官俸兵米与养马饲料。各仓设满、汉监督二人。在京十一仓监督,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通州二仓监督,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分掌京、通各仓出纳事务。并有经承二十六人,攒典二十八人,协理各仓事务。
官名。清代于京城建有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海运仓、北新仓、富新仓、兴平仓、太平仓、储济仓、本裕仓、丰盖仓等十一仓;于通州建有中仓、西仓二仓。统称为京通十三仓。各省运到京城的漕粮、按种类或支放用途分存各仓。白粮专供内府及王公、百官等食用,一般漕粮供发放八旗官俸兵米与养马饲料。各仓设满、汉监督二人。在京十一仓监督,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通州二仓监督,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分掌京、通各仓出纳事务。并有经承二十六人,攒典二十八人,协理各仓事务。
官署名。北魏初尚书省唯置南、北部曹,太武帝时经营西方,灭大夏、北凉,战事频繁,故增置此曹,主管西部州郡,并负责战事所需之事务。以西部尚书为长官,西部长为次官。平定西方后不久即罢。
官名。即常平丞。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同“四监”。一说为周朝王畿内监郡大夫。一说为主山林川泽之官。《吕氏春秋·季夏》:“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岛,以养牺牲。”高诱注:“周制,天子畿内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四监,监四郡大夫也”
官名。西周置。侍臣。《訇簋铭》:“今余命汝嫡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逆钟铭》:“仆,庸、臣妾、小子,室家母有不闻知。”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讯办私刨、私贩人参案件。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宋朝都大提举茶事司长官。参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名。突厥别部典兵者。《新唐书·太宗诸子常山王承乾传》:“又好突厥言及所服”,“曰:‘使我有天下,将数万骑到金城,然后解发,委身思摩,当一设,顾不快邪!’”
金朝官署名。亦称都麴酒使司,掌酿酒业的课税。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六品、正七品。下设都监二员,正八品; 司吏四人,公使十人。凡京都及真定设都麴酒使司,它处置酒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