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庚子事变后为维护京师地区社会治安而临时设立的警备、司法、公安机关。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暴发了反帝的义和团运动。俄、英、美、法、德、日、意、奥等帝国主义借口“保护在华利益”,组成八国联军,于同年六月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北京,慈禧太后携光绪帝逃到西安。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期间,管辖五城地面之权,属于各国占领当局,治安事务,五城兵马司不便与闻,于是清政府指令各占领区内绅董出面,征得洋官同意,组织绅办临时治安机构,俟地方复旧,即仍交由五城兵马司办理。遂于同年七月,分段设立公所,雇觅巡捕,办理“协缉盗贼”各事。公所名称各有不同,日占区一般称安民公所,德占区称普安公所,英占区称保卫公所。清政府与联军议和后,次年五月,各国军队将要撤退,京城地面即将交还时,清政府为处理善后,仿照“安民公所”的样式,成立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其主要职掌为维持京城地区的社会治安,分段巡查、缉盗,审理案犯,办理交涉事件等。设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其下有提调、总办、会办、巡捕官等。总局内部组织分为三处:文案处,掌拟稿文移等事;营务处,掌巡防、捕盗等事;发审处,掌审理人犯、案件等事。总局之下设六个分局:在内城,按八旗方位,设镶黄、正白、镶白、正蓝旗四善后协巡局;皇城内设左右翼二善后协巡局。各分局均分段落设巡捕处,其中镶黄、正白二旗善后协巡局各设十五个段落巡捕处,镶白旗善后协巡局设十个段落巡捕处,正蓝旗善后协巡局设六个段落巡捕处,皇城内左右翼善后协巡局各设八个段落巡捕处。协巡总局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八月撤销,所有案卷、官物移交神机营。

猜你喜欢

  • 四帐将军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 太子詹事

    详见“詹事”。官名。掌皇后和太子家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东汉省詹事,太子官皆属少

  • 同知宣徽使事

    官名。为宣徽院的佐官。辽北面朝官北南宣徽院分别置同知北院宣徽使事与同知南院宣徽使事。位在宣徽副使之下,同知宣徽院事之上。

  • 投供处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置,掌理双单月候选人员投递互结供状,稽察选卷,并请旨缺分及应补人员随时知照军机处,每月出投供堂报。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前其职任本为开设科所

  • 五京学

    官学名。辽于清宁五年(公元1059年)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上京、东京、中京、南京、西京各置儒学,设博士、助教以教授学生,属南面京官。

  • 警学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各省巡警学堂,编译各国警察法规、专书。辖课程、编辑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署名。清末置,属

  • 详理使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二载(757) 特置,以礼部尚书李岘、兵部侍郎吕湮为使,与御史大夫崔器共按陈希烈等狱。

  • 乐人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奏歌乐。《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晏子臣于庄公”,“公令乐人奏歌”。(1)官名。战国时魏、楚两国设置,掌音乐。桓谭《新论》说:“汉文帝得魏文侯时乐人窦公,百八十岁。”《新论》所说

  • 武德将军

    散阶称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六品下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五品,宣授。明朝为武官正五品,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德郎。官名。金、元、明皆置。金代官

  • 稍正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