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学博士
官名。隋朝始置二人,隶国子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高宗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置书学,五年复置书学博士,掌教授书法。
学官名。见“书学”。
官名。隋朝始置二人,隶国子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高宗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置书学,五年复置书学博士,掌教授书法。
学官名。见“书学”。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世祖至元十年 (1273) 四月,由东川统军司改置,设司于重庆附近,掌东川诸军,置行院事、佥院、同佥等职。十三年四月,併入西川行枢密院。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礼仪。秩从七品。
宫女名号。唐置,属宫闱局,员额五十人,掌宫内杂使。
官名。即“四川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议开上林苑,太祖朱元璋因其有妨民业而止。永乐五年(1407)始设于北京,为正五品衙门。置左、右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一人,左、右监丞各一人。下设良牧,蕃育、嘉蔬、林
官名。明清宗人府之职官。分掌皇族属籍、纂修玉牒之事。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设,左、右各一人,位左、右宗正下,以勋戚大臣兼充,正一品。清顺治九年 (1652) 沿设,左、右各一人。初由贝勒、贝子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清代总督的尊称,又称制台。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参看“总督”条。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侯。见“六爵”。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少府监。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