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遂组织

乡遂组织

西周春秋时期国野制下社会的主要结构。西周时在商代“族尹”和“里君”两种不同的行政管理形式的基础上,在王畿和诸侯的封国中划分国野两大区域,国指王城和诸侯的国都,但国也可包括四郊;郊外为野。上层贵族居于城内,称为国中;其统率的部族,称为国人,住在四郊,其行政组织称为乡。上层贵族及国人还基本保持着原始族居的状态。他们内部仍以血缘姻亲关系相连结。上层贵族中流行的大小宗制、立嫡立长制、氏姓制、宗庙制、外婚制、族墓制等等,说明古老的部落氏族的躯壳仍被继承下来,作为基本的组织形式。居于乡中的国人,是统治阶级的一个阶层。他们长期保留着家族公社的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每个成员可以有一块质量和数量大体相当的份地。他们有参与政治、受教育、被选拔的权利,也有提供军赋、服兵役和力役的义务。乡的居民编制成军队,称为士,即甲士、战士,是当时军队的主要成员。野的行政组织为遂,遂中的居民是被征服的其他部族,称为野人,是被剥削和奴役的阶层。他们在形式上也保留着农村公社的组织形式,但当时奴隶主贵族及其国家实际上已成为遂中村社的土地和人民的所有者,他们把原来的村社转化成为其奴役的小集体。遂中居民不仅要在籍田或助田上提供集体的无偿劳动,所耕的份地还得提交赋税•并须提供繁重的劳役,提供家畜和在野的一切物产;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也没有资格成为战士,只能被固着于土地上世代务农,不得流徙他方或转换行业;但他们一般都具有人身自由,在身份上是高于奴隶的,应是地位较低的平民。乡遂组织是在生产较不发达、原始共同体组织仍然存在的条件下形成的,它体现了国野的对立。春秋时许多诸侯国仍保留着乡遂组织,其中以齐国最为显著。春秋中叶以后,由于政治、经济的变化,原始共同体逐步瓦解,个体经济形成,居民的流动杂居及贫富分化日益加剧,于是乡遂组织解体,战国时合并为郡县之下的、互相隶属的地方行政单位——乡、里。

猜你喜欢

  • 平章军国大事

    官名。辽末,耶律淳僭位,以张琳为守太师、平章军国大事,阳以元老尊之,实则不使与政。

  • 警保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省警保处组织法》,将各省的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仍隶属于省政府。其职权为掌理全省警察及保安事务。内部组织有六科、三室:第一科,

  • 北院都部署

    官名,辽朝置,为北院都部署司长官,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其官有北院副部署。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为北院都部署司的主官。见“北院都部署司”。

  • 养鹰鹞处

    官署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饲养鹰狗,以备围猎。设管理事务三人,以王公、御前大臣、侍卫等官充任;协办事务兼“鹰上”统领二人(副都统一人,二等侍卫一人),正副头领各五人,笔帖式三人。所属有内外养狗处。内养

  • 德教学士

    官名。南朝陈置,为文学侍从。《陈书·顾从典传》: “丁父忧去职,寻起为德教学士”。

  • 保合大夫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保合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虾伊巴额者库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卫处主事”。

  • 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

  • 武乡侯

    官爵名。三国时蜀后主刘禅建兴元年,封诸葛亮为武乡侯。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 鸿胪寺主簿

    官名。西汉鸿胪有主簿,后代因之。隋初,鸿胪寺置主簿。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太宗贞观(627—649)中减一人,改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