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
官名。元置,见“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名。元置,见“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分京畿、湖北、淮南、京东、京西州军为若干镇,每镇置镇抚使一人为帅臣。除茶盐之利归朝廷,依旧设提举官,其余监司并罢。所有财赋除上供钱帛依数送纳,其余皆许本镇移用。管内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治疗马疾。《周礼·夏官》: “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官名。周置,掌治马病等。《周礼·夏官·巫马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官名。东晋置,即原“光禄大夫”。《通典》卷三四《光禄大夫》:“魏晋以来无员,其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下称忠翊校尉,元代为正七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八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七品。
科举制举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诏举,吴巩及第。
官署名。辽设东京、东北路、南京、乌苦敌烈、西北、东征、西征、南征等统军司,与招讨司、兵马都署司、详稳司分领兵马,置统军使、副使、都监等官。西夏监军司,亦设统军职。金设河南、山西、陕西、益都 (山东东西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四人,从六品,奏补。佐都典簿分任文牍、会计与庶务,并监印。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功,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彩,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