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户税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夏税。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夏税。
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官名,汉时伊都国置此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伊都国,官曰尔支,副曰泄谟觚、柄渠觚。有千余户,世有王,皆统属女王国。”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
监狱名。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县设有狱,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明改狱为监,县狱改为县监,清制同。明清之制,县监由知县兼管,通常由典史
官名。清末置,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见“京师地方审判厅”。
汉朝官员父母去世,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有一定期限。哀帝时规定,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中前军都督府的省称。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佐官,正二命。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赵冬曦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