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水镇
在今湖南双牌县西南鸣水岭。宋本 《寰宇记》 卷116永州零陵县: “鸣水栅在州南一百一十四里,以延载年中置。所谓鸣水者,有水从石崖而出,悬空数十丈而落,下注盘石,其声闻于数里,故曰鸣水。今为镇矣。” 《方舆纪要》 卷81零陵县“雷石镇” 条下: “鸣水镇置于鸣水岭,皆五代时置。”
在今湖南双牌县西南鸣水岭。宋本 《寰宇记》 卷116永州零陵县: “鸣水栅在州南一百一十四里,以延载年中置。所谓鸣水者,有水从石崖而出,悬空数十丈而落,下注盘石,其声闻于数里,故曰鸣水。今为镇矣。” 《方舆纪要》 卷81零陵县“雷石镇” 条下: “鸣水镇置于鸣水岭,皆五代时置。”
即浦口市。今湖南新宁县东北五十四里堡口乡。
①又作琉璃河集。亦名燕谷店。即今北京市房山区南十八里琉璃河乡。元延祐四年 (1317) 置琉璃河巡司。清于此驻把总。②即今北京市房山区西南大石河。明万历 《顺天府志·山川》: “琉璃河,良乡县南四十里
即今河南南召县治。清代设巡司于此。民国改设县佐。1947年南召县徙治于此。
即今浙江金华县西五十里汤溪镇。《清一统志·金华府一》:“明成化中,知府李嗣以其地阻山带水,犷戾难治,因割金华、兰溪、龙游、遂昌四县之地置县,治汤塘,因以为名。”明成化七年(1471)至1958年,汤溪
1949年8月改鸡宁县置,属松江省。治所即今黑龙江鸡西市。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旧县名。1949年改鸡宁县置,治今黑龙江省鸡西市。1956年撤销,改设鸡西市。
明洪武八年 (1375) 置,属福建行都司。治所在今福建建瓯市东。清康熙十八年 (1661)废。明洪武八年(1375年)置,治今福建省建瓯市城区东。属福建行都司。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废。
西汉置,属张掖郡。治所即今甘肃山丹县。《元和志》卷40删丹县:“按焉支山,一名删丹山,故以名县。”东汉兴平二年(195)改属西郡。北魏改为山丹县。隋大业初复改为删丹县,属张掖郡。唐属甘州,后陷于吐蕃。
亦作鹊洲。在今安徽繁昌县东北三十五里三山镇一带长江沿岸。《宋书· 明帝纪》: 泰始二年(466) 三月, “袁顿鹊尾, 联营迄至浓湖, 众十余万”。《元和志》 卷28南
1933年11月由中华共和国 (福建人民政府) 置,省会在晋江县 (今福建泉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莆田、仙游、德化、大田、安溪、同安、厦门等县市以南、以东地。同年12月改为兴泉省。
在今四川巴中市西之西华山腰。《舆地纪胜》卷187巴州:西龛“在城西二里。盖郡治之主山”。旧有西龛寺, 已圯,今存摩岩造像五十九龛,一千九百余躯。多隋、唐时代作品。有五代前蜀永平元年(911)院主僧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