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州
元至元二十九年 (1292) 升铅山县置,直隶江浙行省。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明洪武二年 (1369) 复改为县。
(铅yán)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升铅山县置,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直隶江浙行省。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铅山县地。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铅山县。
元至元二十九年 (1292) 升铅山县置,直隶江浙行省。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明洪武二年 (1369) 复改为县。
(铅yán)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升铅山县置,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直隶江浙行省。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铅山县地。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铅山县。
即今山西石楼县东南石楼山。《资治通鉴》: 东汉永和六年 (141),“使匈奴中郎将张耽、度辽将军马续率鲜卑到谷城,击乌桓于通天山,大破之”。胡三省注: “通天山,盖即土军县之石楼山,以其高绝,故曰通天
①一名零水。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西。《水经·江水注》:“江水又东径燕尾洲北,合灵溪水,水无泉源,上承散水,合成大溪,南流注江。”《晋书·刘毅传》:桓玄死后,“桓振、桓谦复聚众距毅于灵溪”。
即阿里马城。在今新疆霍城县西北克干山南麓。元刘郁《西使记》:宪宗九年(1259),“出(铁木儿忏察)关,至阿里麻里城,市井皆流水交贯,有诸果,唯瓜、葡萄、石榴最佳。回纥与汉民杂交,其俗渐染,颇似中国”
亦作白坛卫村。在今河北清苑县西南。《资治通鉴》:五代晋开运二年(945),败契丹兵于阳城,“晋军至白团卫村,埋鹿角为行寨。契丹围之数重”。即此。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
明洪武二年(1369)改来安路置,属广西行中书省。治所即今广西田阳县。辖境相当今广西田阳、凤山、东兰及巴马瑶族自治县等地。十七年(1384)废入田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升来安路置,治今广西壮族自
明置,在今广西宜州市东四十五里洛东乡大曹村。《方舆纪要》卷109宜山县:大曹关“有巡司,其旁为大曹驿。《志》云:府东四十里为大曹渡,即龙山渡处”。
西魏初置,治所在安阳郡安阳县(今甘肃秦安县北安伏乡)。辖境相当今甘肃秦安县北部地。废帝二年(553)改为交州。西魏初置,治安阳县(今甘肃秦安县东北)。辖境相当今甘肃省秦安、通渭、张家川等县部分地区。废
民国初改宁夏道置,属甘肃省。治所在宁夏县 (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民国 《朔方道志》 卷2: 朔方道 “民国建元改府为道,以宁夏字与首县同,且古为朔方,改为朔方道”。192
即今河南确山县南李新店乡。民国《确山县志》卷1:“清顺治三年新编乡”中,“有集曰李存店,铁路呼为李新店,有火车站,在邑正南七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