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乾元二年(759)置,治所在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市)。大历五年(770)废。唐乾元二年(759年)置,治于苏州(今江苏苏州市)。大历五年(770年)废。
在今安徽绩溪县南。《方舆纪要》 卷28绩溪县: 罗公泉在 “县南二十五里。水自地涌出,腾上数尺,源甚深长,大旱不竭,溉田数百顷”。
1912年改萨拉齐厅置,属山西省。治所即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 (萨拉齐镇)。1914年属绥远特别区绥远道。1928年属绥远省。1954年属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土默特旗及包头市。旧县名。19
在今江苏睢宁县西北古邳镇东南隅。即沂水桥。张良遇黄石公于圮上, 授以太公兵法, 即此。《水经·泗水注》:沂水分流径邳县城东,“屈从县南亦注泗,谓之小沂水。水上有桥,徐泗间以为圮”。
清雍正八年 (1730) 置,属铜仁府。治所在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北十里长冲。以在松桃山下,故名。后移蓼皋山下,即今松桃苗族自治县。嘉庆二年 (1797) 升为直隶厅,属贵州省。1913年改为松桃县。
即今广东化州市北丽岗镇。明万历《高州府志》卷1:化州有尖岗墟。清光绪《高州府志》卷10化州:尖冈墟在“州北三十里”。
1912年改通州置,属江苏苏常道。治所即今江苏南通市。1927年直属江苏省。1949年由南通县城关区及近郊设南通市,南通县迁治金沙镇。1993年改设通州市。旧县名。1912年由通州改置,治今江苏省南通
南朝梁置,为汝南、太原郡治。治所在今安徽阜南县境。北魏以后废。
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南段以东、黑龙江省嫩江中游以西地区。《隋书·室韦传》:“南室韦在契丹北三千里,土地卑湿,至夏则移向西北贷勃、欠对二山。……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余莫弗瞒咄,犹酋长也。”
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雅鲁藏布江南北两岸。属林芝地区。面积8100平方千米。人口1.5万。辖3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朗镇。朗,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意为“想像、显现”。曾译囊、郎、朗营、朗谿。元为乌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