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名半个城、同心堡城。即今宁夏同心县(同心镇)。清王定安《湘军纪》卷18:“回酋马光明自固原东北窜同心城,桂锡桢却之。”即此。
在今河南鹿邑县南十八里。《魏书·地形志》: 陈留郡谷阳县 “有栾城”。
东魏置,属新昌郡。治所在今安徽滁州市西北。北齐废。
明永乐五年(1407)属谅山府。治所在杯兰县(今越南北部谅山省朋漠恬霞一带)。辖境相当今越南谅山省部分地。宣德二年(1427)以后入安南。
亦作宁夏府路。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夏中兴府置,属宁夏行省(后省入甘肃行省)。治所即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明洪武三年(1370)改为宁夏府。
又称西路中左翼右旗。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设,属蒙古扎萨克图汗部。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库苏古尔省新依德尔北。
唐置,属潘水县。在今广东吴川市东南大山江镇之博茂。古镇名。在今广东省吴川市南。唐属潘水县。
元置,属顺元路军民安抚司。治所在今贵州息烽县西九庄镇。明洪武五年(1372) 改置青山长官司。元置,治今贵州省息烽县西九庄。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为青山长官司。
隋大业十一年 (615) 招慰生僚置,属眉山郡。治所在今四川峨眉山市东南四十里。《元和志》卷31绥山县: “招慰生僚,立以为县,因山为名。”唐武德元年 (618) 属嘉州,天宝元年 (742) 属犍为
南宋咸淳九年 (1273) 置,治所在清河县 (今江苏淮阴县西南)。元至元十五年 (1278)废。南宋咸淳九年(1273年)置,治清河县(今江苏淮安市清河区东旧大清河口)。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