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寺安抚司
明正统六年(1441)置,属威州。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玉龙乡西北涂禹山。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加瓦寺宣慰司衔,嘉庆元年(1796)升宣慰司。
明正统六年(1441)置,属威州。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玉龙乡西北涂禹山。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加瓦寺宣慰司衔,嘉庆元年(1796)升宣慰司。
宋置,治所即今贵州黎平县南永从乡。元属思州安抚司。明初改永从长官司。宋置,治今贵州省黎平县东南永从,属融州。明正统六年(1441年)改永从县。
在今江苏涟水县东北五十里。《方舆纪要》卷22安东县:一帆河“南接东涟,北通海州,东北遏蛮、白阳等河,凡十余道,皆西接官河,东入一帆河, 以达于海”。
即今安徽含山县西南林头河。《水经·沔水注》:“栅水又东,左会白石山水,水发白石山西,经李鹊城南,西南注栅水。”杨守敬注:“今水自含山县西南流至巢东南,入濡须水。”
在今河南登封市东南三十里。《清一统志·河南府一》:石淙水,“唐武后与群臣游宴赋诗于此。薛曜序云,‘石淙者俗谓之平乐涧。……’《旧志》:源出嵩山,南流经告成镇东五里,又南入颍”。
①战国秦置,治所在义渠县(今甘肃西峰市东境)。西汉移治马领县(今甘肃庆阳县西北)。东汉又移治富平县(今宁夏吴忠县西南)。辖境相当今宁夏贺兰山、山水河以东及甘肃环江、马莲河流域。东汉末废。②东汉末置,寄
隋大业五年 (609) 置,治所在赤水县(今青海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贵南、玛沁等县地。隋末地入吐谷浑,废。唐贞观十年 (636) 曾封吐谷浑王诺曷钵为河源郡王。隋大业
①北宋大观三年 (1109) 置,治所在绥阳县(今贵州凤冈县北馁阳镇)。辖境相当今贵州凤冈、绥阳、湄潭等县地。宣和三年 (1121) 废。②南宋建炎四年 (1130) 升高邮军置,治所在高邮县 (今江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为十三部刺史之一。辖境相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中部、北部地区。东汉改为交州。西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区约原南越地即今广东、广西大部和越南北部、中部。无定治。一说治苍
北齐置,属怀宁县。故址在今安徽怀宁县北三十里龙泉乡石潭村。《寰宇记》卷125怀宁县:“废石潭镇在县东八十里。北齐皇建二年立。齐、梁二国两界相邻。梁数称兵,互相侵逼,齐乃立镇以相防御。陈太建五年废。至武
亦名西川、白马河。即今新疆拜城、新和、库车、沙雅等县境之渭干河。《水经·河水注》:北河“又东径龟兹国南,又东,左合龟兹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