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城郡
北周宣政元年 (578) 置,属岷州。治所在和政县 (今甘肃岷县东北文斗乡)。保定元年(561) 废。
北周置,治今甘肃省岷县东北。保定元年(561年)废。
北周宣政元年 (578) 置,属岷州。治所在和政县 (今甘肃岷县东北文斗乡)。保定元年(561) 废。
北周置,治今甘肃省岷县东北。保定元年(561年)废。
在今西藏曲水县东北曲水镇。藏语意为水沟。清乾隆《西藏志》:自藏由江孜一路至后藏札什隆布路程,“西藏七十里至业党,四十里至降里,五十里至曲水”。1960年与协荣、聂当等谿合并设曲水县,驻雪村。原西藏地方
三国蜀置,属建宁郡。治所在今云南弥勒县南新哨附近。南朝宋废。
在今广西横县西北。《方舆纪要》 卷110永淳县: 莫大湖在 “县东二十里”。
即列玉土司。清雍正时置,属西宁办事大臣。驻牧地在今青海囊谦县西北境。乾隆《卫藏通志》卷15作“克列玉”。清末民初并入安冲土司。
清雍正十三年 (1735) 升泰安直隶州为府,属山东省。治所在泰安县 (今山东泰安市)。辖境包括今山东泰安、新泰、莱芜、肥城、平阴、东阿、东平等市县地。1913年废。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泰安州
在今江苏沛县西。《清一统志· 徐州府二》: 马村集” 条下: 高房集 “在县西二十五里”。
在今浙江江山市南清湖镇。《方舆纪要》卷93江山县: 清湖渡在 “县南十五里。官置浮梁以济行旅”。
又称东路中末右旗。清乾隆十四年(1749)设,属蒙古车臣汗部。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东戈壁省萨尔呼都格一带。
即今河南淇县南折胫河。《诗经·卫风·竹竿》: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 《水经·淇水注》:“淇水又东,右合泉源水。水有二源,一水出朝歌城西北,东南流。其水南流东屈径朝歌城南,又东与左水合,谓之马沟水。
1946年改和硕设治局置,治乌什塔拉(今和硕县东乌什塔拉)。以清时为蒙古和硕特部驻地而名。1950年迁清水河子,即今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山脉中段南麓、焉耆盆地东北部。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