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
隋大业五年 (609) 置,治所在赤水县(今青海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贵南、玛沁等县地。隋末地入吐谷浑,废。唐贞观十年 (636) 曾封吐谷浑王诺曷钵为河源郡王。
隋大业五年(609年)平吐谷浑置,治赤水城(今青海兴海县东南桑当乡夏塘古城)。辖境相当今青海省玛多县以东、共和县以南、玛沁县以北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以西地。隋末复为吐谷浑所据,郡废。
隋大业五年 (609) 置,治所在赤水县(今青海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贵南、玛沁等县地。隋末地入吐谷浑,废。唐贞观十年 (636) 曾封吐谷浑王诺曷钵为河源郡王。
隋大业五年(609年)平吐谷浑置,治赤水城(今青海兴海县东南桑当乡夏塘古城)。辖境相当今青海省玛多县以东、共和县以南、玛沁县以北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以西地。隋末复为吐谷浑所据,郡废。
在今广西合浦县西南十里。《明史·地理志》 合浦县: “又北有高仰巡检司,治马栏墟,后迁于县西南。”
①唐武德三年 (620) 置,属怀州。治所在今河南沁阳市西南三十里崇义镇。四年 (621)废。②唐广德二年 (764) 置,为演州治。治所在今越南义静省演州。后废。古县名。(1)唐广德二年(764年)
即今河南荥阳市与郑州市北境索河。《左传》: 襄公十八年 (前555),“楚师伐郑,次于鱼陵,右师城上棘,遂涉颍,次于旃然”。杜注: “旃然水出荥阳成皋,东入汴。” 《水经·济水注》: 索水 “出京县西
即今河北尚义县东南四十里土木路乡。民国《张北县志》图:西南有土木路。
即今广东珠江。珠江的旧称。
①一名沙市。即今湖北荆沙市沙市区。唐代为江陵府重要市集。杜甫《送王十六判官》诗云:“买薪犹白帝,鸣橹已沙头。”元稹《泛江玩月十二韵》诗:“阗咽沙头市。玲珑竹岸窗。”《舆地纪胜》卷64江陵府:沙头市“去
在今四川营山县东北七十里。《寰宇记》 卷139蓬州: “因蓬山以为名。” 《方舆纪要》 卷68营山县: 大蓬山,“ 《志》 云: 蓬山有朝阳洞,空阔可容数百人。久塞。万历中开”。
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南段以东、黑龙江省嫩江中游以西地区。《隋书·室韦传》:“南室韦在契丹北三千里,土地卑湿,至夏则移向西北贷勃、欠对二山。……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余莫弗瞒咄,犹酋长也。”
即今四川荣昌县西安富镇。清嘉庆《四川通志》卷89荣昌县:安富铺“在县西三十五里”。
在今四川若尔盖县西北。清雍正二年(1724)置下勒凹卜顿寨土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