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城县
1914年改太平县置,属山西河东道。治所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三十二里汾城镇。以汾水为名。1928年直属山西省。1954年与襄陵县合并为襄汾县。
旧县名。1914年以太平县与江苏、安徽、浙江、四川四省太平县重名,改名汾城县,治今山西省襄汾县西南汾城镇。1954年撤销汾城县,与襄陵县合并设置襄汾县。
1914年改太平县置,属山西河东道。治所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三十二里汾城镇。以汾水为名。1928年直属山西省。1954年与襄陵县合并为襄汾县。
旧县名。1914年以太平县与江苏、安徽、浙江、四川四省太平县重名,改名汾城县,治今山西省襄汾县西南汾城镇。1954年撤销汾城县,与襄陵县合并设置襄汾县。
①俗名新河。旧名烈塘河。在今江苏武进县西北。南枕运河,北流四十三里入江。《宋史·河渠志七》: 南宋淳熙九年 (1182),知常州章冲奏:“其西曰灶子港、 孟渎、 秦伯渎、 烈塘, ……皆古人开导以为溉
即今广东博罗县东北石坝镇,北近河源市界。清乾隆《博罗县志》卷3:“墟市”有石坝墟。(1)在安徽省明光市中部。面积111平方千米。人口2.8万。镇人民政府驻石坝,人口 2500。相传附近有十道石头坝,故
即今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清于此设巡检、把总驻守。1940年始为丰宁县治。
在今山西永济市南二十里中条山北麓。《方舆纪要》卷41蒲州:谷口泉在“州东南十五里。即中条山之水谷口,有泉出焉。傍又有苍龙谷泉,俱流入大河”。
在今广西田林县东。《方舆纪要》卷111利州:阪丽水在“州(故治在今利周瑶族乡)北二里。……乱石嵯岈,难通舟楫”。
即今天津市西北汉沟。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英国西摩率英法等国联军进犯北京,曾在此受到中国军民的痛击。村名。在天津市北辰区北部、北运河东岸。属双街镇。人口 2300。相传明初山东散兵定居于此,后住户
北宋熙宁三年(1070)析庐江、巢二县地置,为无为军治。治所即今安徽无为县。《方舆胜览》卷48无为军:“思与天下安于无事,因取无为而治之意以名之。”元为无为州治。明洪武初省入无为州。1912年废州为县
西周封国。春秋时灭于楚。在今河南确山县北十八里古城乡。一说在今息县西南。《左传》: 僖公五年(前655),“江、黄、道、柏方睦于齐”。杜注:“道国在汝南阳安县南。” 又昭公十三年 (前529),“楚之
北魏太和四年(480)置,属武阶郡。治所在今甘肃武都县东黄坪乡境。北周废。古县名。北魏置,治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属梁州。西魏改为覆津县。
明永乐十一年 (1413) 置,直隶后军都督府。治所即今河北涿州市。后废。明永乐中置,治今河北省涿州市。属后军都督府。清顺治九年(1652年)省入涿鹿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