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野 (埜) 水
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北。《明一统志》卷58南安府: 南野水 “在南康县治西。一名桃水。下流合莲塘水入章江”。
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北。《明一统志》卷58南安府: 南野水 “在南康县治西。一名桃水。下流合莲塘水入章江”。
在今陕西澄城县南五十里伏龙里。唐置折冲府于此。
明永乐七年(1409)置,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支流穆逊河流域。后废。明永乐七年(1409年)置,治所今址不详。属奴儿干都司。辖区约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支流穆逊河流域。后废。
清旧制内地分置十八省,边疆地区不置省。光绪中除蒙古、青海、西藏仍沿旧制外,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陆续建省,但不久台湾被日本侵占,故合内地原有十八省,共有二十二省。1928年改直隶省为河北省,奉
在今河南商水县北三里。陆贾 《新语·怀虑》: 楚灵王 “作乾谿之台,立百仞之高,欲登浮云窥天文”。
又称勐邦。明代属车里宣慰司,即今云南景洪市东北一百四十八里勐旺。清雍正六年(1728) 设土把总。傣语 “勐” 为坝子,“旺” 或“邦” 为飞貉 (鼯鼠),意即鼯鼠坝。
即土尔扈特南前旗。旗府驻地在今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南黄河东岸多生木一带。
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属云南都司。治所在今四川西昌市。寻改属四川都司。二十五年(1392) 升为军民指挥使司。二十七年 (1394) 属四川行都司。《明史· 徐司马传》: 洪武二十五年(13
即春秋时周解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南。《续汉书·郡国志》 河南尹洛阳县:“有大解城。”
明代西藏阿里地区的译称。元代译称纳里速,宣政院在西藏地方置乌思藏纳里速宣慰使司。明代撤宣政院建制,置乌思藏都指挥使司以管理前、后藏地区; 洪武六年 (1373) 遣使往阿里招降,八年 (1375) 置
1916年析密山、同江二县置,属吉林省依兰道。治所在宝石河 (今黑龙江省宝清县)。因濒宝清河得名。清乾隆 《盛京通志》 卷27: “蒙古语,波亲 (宝清),猴也。” 1928年直属吉林省。1945年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