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乾德二年 (964) 置,为银监,属宜州。治所在今广西南丹县东南大厂镇新州。后废。北宋乾德二年(964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东南高峰坳(新州)。
1914年改太平县置,属山西河东道。治所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三十二里汾城镇。以汾水为名。1928年直属山西省。1954年与襄陵县合并为襄汾县。旧县名。1914年以太平县与江苏、安徽、浙江、四川四省太平县
①西汉元鼎六年 (前111) 置,属河内郡。治所在新中乡 (今河南新乡县西南)。《汉书·武帝纪》 载: 元鼎六年,武帝将幸缑氏,“至汲新中乡,得吕嘉首,以为获嘉县”。西晋改属汲郡。后废。北魏太和二十二
在今江西九江市东长江滨。《资治通鉴》:南朝梁大宝元年(550),“鄱阳世子嗣与任约战于三章,约败之;嗣因徙镇三章,谓之安乐栅”。
①西周时周人称周故土以东之地为东土。《尚书·康诰》:“乃寡兄勗,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国语·郑语》:“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注:“东土,陕以东也。”②佛教徒称中国为东土,盖对印度而言,
在今安徽无为县西。《方舆纪要》 卷26无为州: 裹河在 “州西十里。源出州北五十里之青檀山,下流入大江”。
西汉置,属汝南郡。治所在今河南西华县南。西晋初废。永康元年(300)复置,属颍川郡。东晋改属陈郡。北齐废。隋大业三年(607)改鸿沟县复置,属淮阳郡。治所即今西华县。唐初废。景云元年(710)改箕城县
1913年改嵩明州置,后属云南滇中道。治所即今云南嵩明县。1916年直属云南省。在云南省中部偏东。属昆明市。面积1442平方千米。人口34.2万。辖3镇、6乡。县人民政府驻嵩阳镇。因汉人与乌、白蛮会盟
为占婆补罗之省译。即占城国。在今越南中南部。《明史·外国传五》:占城“唐时,或称占不劳,或称占婆,其王所居曰占城”。
在今山西晋城市东南。《清一统志·泽州府》:龙潭峡“在凤台县(今晋城市)东南九十里。有五股泉流汇于此,其下陡绝为龙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