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历史典故>得鱼忘筌

得鱼忘筌

庄子.外物》:“庄子曰:‘………筌(筌,捕鱼竹器)者所以在(在,捕得的意思)鱼,得鱼而忘筌;蹄(蹄,捕兔器)者所以在兔,得免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庄子在这里以“得鱼忘筌”、“得兔忘蹄”为比喻,并不从消极的意义上使用,承上启下,目的在于比照说明“得意忘言”的道理。后世用“得鱼忘筌”改变了原来的本意,一般都是用在消极的意义上,比喻办事情一旦达到了目的,便把赖以达到目的手段忘掉或抛弃。

唐.张渭《读后汉逸人传》诗其一:“钓时如有待,钓罢应忘筌。”


连动 比喻成功而忘其凭借。语本《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梁启超《外交失败之原因及今后国民之觉悟》:“故目的既达,~,其手腕之峭紧敏捷又如此。”△贬义。用于描写背恩忘本。→过河拆桥 兔死狗烹 卸磨杀驴↔饮水思源 同甘共苦


【典源】《庄子·外物》:“荃 (筌) 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 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今译】 筌是捕鱼用的竹具,蹄是捉兔用的网。筌是用来捕鱼的,捕到了鱼便忘了筌; 蹄是用来捉兔的,捉到了兔就忘了蹄; 语言是用来表达意义的,领会了意义便忘了语言。我如何能够遇到忘言的人来与他交谈呢?

【释义】后以此典形容目的达到后就忘了原来凭借的事物; 也用以指忘情、忘我等。

【典形】 得兔、得兔不忘蹄、得鱼、得鱼忘筌、弃筌、筌蹄、筌蹄可忘、忘筌、忘筌蹄、忘蹄、问旧蹄、庄筌、蹄求兔、筌蹄自忘、钓罢忘筌、忘筌得鱼、筌蹄弃、束筌蹄、筌蹄是弃、道合忘筌。

【示例】

〔得兔〕 宋·苏轼《次韵钱穆父马上》之二:“高才得兔人人羡,争欲寻踪觅旧蹄。”

〔得兔不忘蹄〕 清·王夫之《病》之三:“未敢泣麟伤绝笔,何人得兔不忘蹄。”

〔得鱼〕 唐·李白《送族弟凝之滁求婚》:“与尔情不浅,忘筌已得鱼。”

〔得鱼忘筌〕 魏·嵇康《赠秀才入军》之二:“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郢人逝矣,谁与尽言。”

〔弃筌〕 唐·骆宾王《秋日山行简梁大官》:“得性虚游刃,忘言已弃筌。”

〔筌蹄〕 唐·白居易《答文武百僚严绶等表》:“虽契心则离于文字,而得意亦假于筌蹄。”

〔筌蹄可忘〕 唐·元稹《易家有归藏判》:“辨数虽冠履相睽,得意而筌蹄可忘。”

〔忘筌〕 唐·杜甫《秋日夔府咏怀》:“风流俱善价,惬当久忘筌。”

〔忘蹄〕 宋·黄庭坚《次韵答斌老病起》:“排闷有新诗,忘蹄出兔径。”

〔问旧蹄〕 清·王夫之《补落花诗》之八:“逸情交臂多相失,求兔何劳问旧蹄。”

〔庄筌〕 唐·骆宾王 《答员半千书》:“足下雅得古人之致,不乏先贤之适。自守庄筌,无婴魏网。”


【词语得鱼忘筌】  成语:得鱼忘筌汉语词典:得鱼忘筌

猜你喜欢

  • 假厮儿

    扮男装的女性。《金史.后妃传》附《诸妃》:“凡诸妃位皆以侍女服男子衣冠,号‘假厮儿’。有胜哥者,阿里虎与之同卧起,如夫妇。”【词语假厮儿】   汉语大词典:假厮儿

  • 弊衣裘

    源见“季子貂敝”。形容人旅途或客居中处境困顿。宋陆游《登慧照寺小阁》诗:“岁月消磨阅亭传,山川辽邈弊衣裘。”

  • 鹅群帖

    源见“换鹅书”。代指王羲之的书法,亦泛指精妙的书帖。清唐孙华《次和酬恺功院长见怀一百韵》:“字仿鹅群帖,文成鸡卵碑。”清 黄鷟来《赠戚笑门》诗:“何时临得鹅群帖,写遍春城绛雪纱?”【词语鹅群帖】   

  • 小儿学士

    称北周宗懔。《北史.宗懔传》:“宗懔,字元懔,南阳涅阳人也。少聪敏,好读书,昼夜不倦,语辄引古事,乡里呼为小儿学士。”

  • 楚峡行云

    源见“巫山云雨”。谓男女合欢事。清董俞《青玉案.忆旧》词:“而今楚峡行云去,目断鸿笺春又暮。”

  • 下水船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敏捷》:“裴廷裕,乾宁中在内庭,文书敏捷,号为下水船。梁太祖受禅,姚洎为学士,尝从容。上问及廷裕行止,洎对曰:‘顷岁左迁,今闻旅寄衡水。’上曰:‘颇知其人构思甚捷。’对曰:‘向在翰

  • 蝮蛇螫手,壮士解腕

    《史记.田儋列传》:“蝮螫手则斩手,螫足则斩足。何者?为害于身也。”后用以比喻面临危急,当弃小以全大。《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通二年》:“帝梦手持刀自割落十指,恶之,告徽及杨侃,徽曰:‘蝮蛇螫手,壮士解

  • 四维

    治国的四条纲领。《管子.牧民》:“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维:是系网的绳子,分于四角,纲举则目张,所以喻为维持国家的要领,立国的根本。【

  • 砺兵秣马

    见“厉兵秣马”。明·朱元璋《皇陵碑》:“~,静看颉颃。”【词语砺兵秣马】  成语:砺兵秣马汉语大词典:砺兵秣马

  • 草靡风行

    见“风行草偃”。《陈书·宣帝纪》:“~,冀以变俗。